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广大教职工:

根据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和城市交通管理要求,我市电动自行车均需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没有上牌电动车禁止入校)。学校保卫处结合“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了更好的服务教职工,联合安阳市交通警察支队在校内为广大教职工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车辆牌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牌照办理范围

【新国标车辆】:

 2018年5月15日,国家工信部发布了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的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强制执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基本满足以下几点:

1.最高时速25km/h;    2.整车质量(含电池)55KG;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400瓦;

5.电池标称电压48伏;   6.车架号为15位纯数字。

【上牌标准】:

1.绿牌: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能够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并现场交验通过的,可以发放绿色正式号牌;

在办理登记上牌现场核验车辆时,需提供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车辆合格证,并核验车架号等信息与车辆一致。

2.黄牌: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发放黄色临时号牌。车辆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或无法提供相应合格证等手续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可以发放黄色号牌。

3.电摩:电动摩托与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在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内,不予上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身上或者车辆合格证上有“摩托”字样的,车架号为17位并且首位以字母开头,属于电动摩托车。

车架号(车架号位置一般在车把下方立柱侧方位)15位属于电动自行车可以上绿牌或者黄牌;车架号17位并且计位以字母开头的属于电动摩托车不予上牌。

二、上牌的前期准备工作

1.车主关注【智骑助手】公众号,通过“安阳登记”页面拍摄身份证正面照片、填写手机号码、车辆品牌、车辆颜色等信息,进行车主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完毕后会生成登记二维码,截图保存二维码备用;

2.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智骑助手】APP,下载后备用。



    三、上牌现场办理流程

 

第一步:车主出示二维码截图,携带有效证件(绿牌: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黄牌:身份证)和电动车,到办理地点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后,车主打开【智骑助手】APP,登录账号(登录账号为手机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领取电子行使证。

第三步:车主出示电子行使证,领取牌照,现场自行安装。

三、工作安排

   间:6月4日、6月7日至10日

上午8:30——上午11:30

   点:弦歌大道校区东门口

人:高   

联系电话:3300567

保卫处

2021年6月3日

 

具体操作见下方视频

 

 

 

 

 

 

上一篇: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方案

Copyright © 2024 安阳师范学院保卫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