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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0-9-26 8:07:29  浏览:(391次)

保卫处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

2010年9月20日—9月25日保卫处在全校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院办〔2010〕8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手段,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保卫处于2010年9月20日—9月25日在全校组织开展了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大检查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餐厅、实验室、机房、仓库的消防、防盗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单位自查(9月20日至9月22日)。要求校属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确保检查到每一处设施,每一个环节。尤其是要对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场所、部位查细查实,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较大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分别上报主管校领导和保卫处。各单位能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查出的安全问题积极整改,并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报告单”。

二是学校排查(9月23日至9月25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保卫处牵头,学生处、后勤处、基建处、实验设备处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建5个安全检查小组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复查,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把本单位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抓好这次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稳定。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大检查方案,做到责任到人,认真记录,即时上报。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积极配合、参加学校检查组的检查。各检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通报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认真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要求国庆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放假期间各个岗位的假日值班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假期中,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制,保卫处要加强门卫、巡逻、值班制度,外来车辆(没有通行证的)、人员必须经所找部门、人员同意和门卫登记方能入校;后勤处宿教管理中心要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楼管员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出入宿舍的出示证件、查询、登记和对宿舍的查巡制度,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保卫处 2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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