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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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减灾委成员单位“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任务分工
2022-05-10 12:32  

省教育厅:

请贵单位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 在门户网站建立防灾减灾主题专栏,集中宣传本级、本部门(系统)防灾减灾工作情况;通过滚动字幕、浮动弹窗等形式,推送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图文、音视频等宣传资料

  2. 督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宣传周活动。

  3. 视情督促指导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实际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活动。

  4. 通过课堂教学、参观考察、体验操作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

  5. 针对本系统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可能带来的威胁,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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