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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举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优质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2012-04-06 10:46  
保卫处举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优质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12-4-6 10:46:37  浏览:(220次)

在我校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热潮中,保卫处决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优质服务月活动。4月6日上午,在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厅举行启动仪式,党委宣传部部长、校文明办主任翟传增、开发区高新派出所巡交警支队教导员司清峰、保卫处处领导和全体校卫队员参加启动仪式。

翟传增部长宣布活动月正式启动。张宏伟科长宣读活动月方案,校卫队员赵艳军代表全体校卫队员作出郑重承诺,司清峰教导员、焦克处长分别讲话。全体校卫队员在服务月活动承诺书和启动仪式横幅上签字后,在高新派出所巡交警支队干警指导下,进行了警容、交警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焦处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优质服务月活动是保卫处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举措,是在学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和保卫处取得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新的起点。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一是要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责。保卫处、各个门卫是学校的第一门户和窗口,工作的质量、环境的卫生、人员的形象、服务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把本职工作、份内的事情做好。二是要服务师生,热情周到。在做好安全保卫的同时,更多地为师生提供热情的服务,服务的内容尽可能的广泛,服务的态度尽可能的和蔼,让师生感到体贴入微和温暖、理解。三是要乐于奉献,学习雷锋精神,更多的为师生服务、提供便利,乐于为师生做好事,工作不计较份内分外、加班加点。四是发现典型,学习榜样。向执岗文明、热心服务、甘于奉献的先进人物和精神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文明素质。保卫处要及时发现、总结、表扬、树立典型,以活动月为契机,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根据活动月方案,将陆续开展文明执勤、治理环境、便民服务等多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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