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形成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在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新的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观念,正确自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省委、省政府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去抓,明确提出了“争创全国综治先进省”的工作目标。这不但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又是“争创全国综治先进省”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事关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学校及至整个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治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学校齐抓共管,我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随着教育规模的日益扩大,尤其是高校和高中的大规模扩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这些矛盾和问题必然会影响到校园和周边环境上来,有时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地方的领导对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乏统一领导,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联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到位,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有关部门责任不明确,没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三是涉及学校师生的治安事件、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处理不及时或长期不能破案,师生反应强烈;四是校园周边网吧对学生危害严重,导致一些青少年学生厌学、逃学、辍学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五是影响学校教学,危害学生安全的流动饮食摊点、交通安全隐患等学校周边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容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端,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政治性事件,影响学校的安定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要明确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市、县(市、区)在每年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中,要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进行考核。 各级综治委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治理工作重点,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在校园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四五”普法规划,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建设部门要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将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纳入学校建筑设计标准并严格监督,将学校周边的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同学校治安管理结合起来。文化、工商行政部门要针对“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及“黑网吧”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促进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减少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各级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有关广播影视及新闻媒体,增设专栏、专刊,扩大影响。新闻出版部门要经常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大对非法“口袋本”专项整治力度,净化出版市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做好青少年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青少年心理、生理的教育和服务。 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上述工作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在摸底排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确定每年或每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每年集中开展 1-2 次专项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职责,深入开展治理工作,并注意加强协作,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各部门负责人与指派到学校的责任人要签订责任书,各责任人与包点学校签订承诺书,将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制成公示牌,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做到发生问题,找人方便,解决迅速。 要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建立健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切实抓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自己职责、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对于综合治理工作得力、防范工作扎实、学校及周边长期未发生治安问题的,要进行宣传表彰,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应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本地区学校及周边发生重大案件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要对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对管理不善、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确保学校和周边环境治理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三、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努力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促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 、建立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各部门、学校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排查和发现安全与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出现重大治安、安全事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到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 2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学校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协调解决治理工作的突出问题。 3 、建立督查制度,推动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督查是推动治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省 综治委每年将根据治理工作的重点,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导,保证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县(市、区)也要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进行相应处理。因领导不力,责任不到位,治理效果不好的,除要求有关单位加大治理力度,迅速处理外,对主要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领导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事件的,除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4 、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今年起要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普遍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调动各地和各学校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以师生满意为标准,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健全校内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师生以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秩序的显著提高,进一步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公 安 厅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