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转作风、强服务、文明上岗承诺书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和改进保卫处作风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保卫处工作人员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建设服务型处室的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
二、保卫处各科室要将服务内容、程序、标准等对全院师生进行公开承诺,严格按照承诺办事并接受师生监督。
三、保卫处各科室实行承诺服务应做到“一负责三服务”:
1、首问负责。收到工作要求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对来访来电(信)师生及家属要热情接待,确保师生及家属拟办事项有满意答复,确定不属职责范围的要做好充分的解释工作。
2、文明服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禁用服务忌语,礼貌待人,服务周到。
3、高效服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师生及家属多办实事。对师生及家属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不得拖延扯皮。
4、廉洁服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对师生及家属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服务监督。保卫处将对服务人员、服务事项、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师生投诉。投诉电话: 2900198 ,3300567 。我们将在受理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答复,并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五、违诺处理。对违反承诺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并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经过教育后仍然不改或屡犯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