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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校卫队员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2010-06-25 16:38  
保卫处校卫队员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发布日期:2010-6-25 16:38:30  浏览:(914次)
为了提高校卫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树立典型,对校卫队员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形象仪表、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等方面实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并根据量化考核奖分和罚分情况给予奖励和处罚,考核情况和奖励、处罚结果一并张榜公布。每月量化考核还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 .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 量化考核内容及分数

  (一) 思想政治

  考核内容:

  积极参加保卫处和治安科组织的学习和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坚持优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

  奖励标准:

  1、 受保卫处表扬1次奖1分;

  2、 受学校表扬1次奖2分;

  3、 在校园网上发表文章(内容为宣传我校保卫处工作,下同)1篇奖1分;

  4、 在校报发表文章1篇奖2分;

  5、 在市报发表文章1篇奖3分;

  6、 在省报及以上发表文章1篇奖5分。

  扣分标准:

  1、 对组织上开展的学习、会议、培训、重大活动等各项活动,请假1次扣0.5分、迟到1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的1次扣2分;

2、 受到校领导批评的1次扣2分;

3、 受到处领导批评的1次扣1分;

4、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1次扣10分,并给予调离或辞退。

  (二) 组织纪律

  考核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项活动,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同事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工作与家庭的关系。
奖励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加班的,1天奖1分。
扣分标准:
1、 迟到1次扣1分;
2、 早退1次扣1分;
3、 旷工1次扣3分;
4、 擅自离岗1次扣2分;
5、 不遵守会议制度1次扣1分;
6、 外来人员、车辆、物品未经登记擅自放行出入校园、家属区1次扣1分;
7、 在岗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者,每查出1次扣2分。
(三) 工作态度
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学校和保卫处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不怕苦,不怕累,正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奖励标准:
1、 受保卫处表扬1次奖1分;
2、 受学校表扬1次奖3分;
3、 因公受伤1次奖5分;
4、 在执勤中受到委屈,经处务会研究,奖1-3分;
5、 执勤中查获公共财产或私人财物1次奖3分。
扣分标准:
1、 态度生硬,师生投诉1次扣1分;
2、 辱骂师生1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调离;
3、 工作不负责任给师生造成损失1次扣3分;
4、 酗酒上岗的,1次扣3分;
5、 环境卫生差,每人1次扣0.5分;
6、 损坏公物的,1次扣1-3分;
7、 工作不负责任1次扣1分。
(四) 形象仪表
考核内容:
在巡逻和执勤过程中,衣着整齐,仪表大方,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树立校园卫士良好形象。
奖励标准:
1、 收到师生表扬信1次奖1分;
2、 拾金不昧视情况给予奖励。
扣分标准:
1、 衣冠不整或不按规定着装(包括服装混穿、佩带标志不全、服装肮脏、不系领带、穿拖鞋、挽衣袖和裤腿等)1次扣1分;
2、 仪容仪表不整(包括头发过长、留胡须或胡须过长等)1次扣1分。
3、 上岗执勤时站立、坐姿不端正、不文雅的,1次扣1分。
(五) 团结互助
考核内容:
讲政治、讲团结,互相帮助,正直做人。
奖励标准:
1、 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受保卫处表扬1次奖1分。
扣分标准:
1、 打架斗殴1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开除或调离;
2、 拉帮结派搞不团结1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停职或开除或调离;
3、 讽刺挖苦工作干得好的同志,发现或被举报的,1次扣3分,并在校卫队员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者或经教育仍不思改过的,停职或辞退;
4、 不按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在队员中说怪话、说风凉话、说不利于工作的话,影响队伍情绪和士气的,发现或被举报1次扣3分,并在校卫队员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者或经教育仍不思改过的,停职或辞退;
5、 打击报复同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并在校卫队员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者或经教育仍不思改过的,停职或辞退;
(六) 遵纪守法
考核内容: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奖励标准:
1、 抓获小偷小摸或截获物品1次奖3分,截获物品要进行登记由
保卫处或治安科统一处理;
2、 捉获犯罪嫌疑人1次奖5分;
3、 发现可能造成火灾的苗头及时处置或报告1次奖2分;
4、 扑灭可能造成损失的火灾1次奖5分。
扣分标准:
1、 违反保卫处纪律1次按相应规章制度处理;
2、 违反学校纪律以上的均予以开除的处理。
(七) 创新工作
考核内容:
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关心集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奖励标准:
1、 提合理化建议被治安科采纳1次奖1分;
2、 提合理化建议被保卫处采纳1次奖2分;
二、 为严肃工作纪律,除上述已列辞退(开除)或调离情节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卫处将做停职、调离或辞退处理。
1、 不服从分配、管理,或公开顶撞管理人员、领导影响保卫处工作的。
2、 打架斗殴在校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3、 私自乱罚款的。
4、 岗中喝酒的。
5、 经常迟到早退、早退或旷工时间超过三天以上的;无特殊原因
每月调班超过3次(除3次正常调班)的。
6、 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 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殴打师生的。
8、 与学校学生不当交往,造成极坏影响的。
9、 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10、 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给保卫处、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
11、 平时检查扣分累计满10分,或年终量化考核低于60分的。
三、 为激励先进,除上述已列奖励分数以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处务会研究将给予以下奖励:
1、 年终量化考核前10名的,授予“优秀校卫队员”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 及时发现、汇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授予“优秀校卫队员”称号,并奖励600元。
3、 在校内见义勇为、勇斗歹徒,为挽救公共财产、师生安全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授予“优秀校卫队员”称号,并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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